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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外國人在我國從事專業工作,其主要適用法規為何?二者主要差異? A1:外國專業人才在我國工作,適用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工作,即專門或技術性工作、僑外資事業主管工作、教師工作、運動、藝術及演藝工作。)及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為外國人在臺工作之特別法,主要規範內容包含新增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給予工作許可特別規定;另開放短期補習班可聘僱外國人從事具專門知識或技術之教學工作,以及開放外國人可自行申請從事藝術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