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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教育工作

列印圖示
Q1該如何申請外國人工作許可?
A1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實驗教育學校及機構聘僱外國人辦法」規定,需備妥所有應備文件,包含學校或機構及該欲聘任外國人之資料,且由申請系統送件(申請系統連結:https://www.swp.moe.gov.tw/)。
 
Q2:申請一次外國人聘僱許可期間最長可以多久?
A2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實驗教育學校及機構聘僱外國人辦法」規定,單次許可期間最長為3年。
 
Q3申請者應於原聘僱許可屆滿前多久提出展延工作許可申請?
A3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實驗教育學校及機構聘僱外國人辦法」規定,聘僱期滿後,如有繼續聘僱之需要者應於期間屆滿日前60日內提出展延申請。
 
Q4實驗教育學校、機構與外國人提前解除聘僱契約,應於何時提出廢止工作許可之申請?
A4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實驗教育學校及機構聘僱外國人辦法」規定,應於事實發生日起算7日內提出廢止原聘僱許可之申請。
 
Q5:護照效期不足(護照效期截止日早於申請聘僱訖日)之處理方式?
A5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實驗教育學校及機構聘僱外國人辦法」之相關應備文件規範,護照效期若不足(小於欲申請聘僱期間之訖日),應先以「護照效期截止日」作為申請聘僱期間之訖日為佳。
 
Q6任教資格證明文件效期不足之處理方式?
A6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實驗教育學校及機構聘僱外國人辦法」之相關應備文件規範,任教資格證明之效期不足(小於欲申請聘僱期間之訖日),應向原發證單位申請更新,再提出工作許可申請為佳;或以「任教資格效期截止日」作為申請聘僱期間之訖日亦可。
 
Q7若欲更改外師工作項目可以嗎?
A7若欲更改外師工作項目,可於辦理展延(續聘)案時提出,而該案將依照新申請之工作項目進行相對應資格審查,請檢附新工作項目之應備各項文件,且由申請系統送件。
 
Q8若外師新護照與原聘僱許可函所顯不同,該如何處理?
A8提出展延(續聘)申請時,若外師現有新護照與原聘僱許可函所顯原護照不同時,請同時檢附新護照及原護照之影本,以利核對外師身分。
 
Q9:什麼是海外攬才子女專班?
A9係指教育部為強化外籍人才留臺,解決外國專業人才子女教育問題,而開設之招收外國人才子女之班級。
 
Q10:哪些人可以就讀海外攬才子女專班?
A10海外攬才子女專班的主要招生對象為符合「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4條規定之外國專業人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之子女(不含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之專任教師)。
 
Q11:如何取得海外攬才子女專班相關資訊?
A11為促進外國人才子女就學便利性,教育部已設立「教育部海外攬才子女教育資源平臺」彙整外國人才子女就學相關資訊,其中亦包括海外攬才子女專班相關訊息。
 
 
  • 相關檔案
    1. 實驗教育工作者工作許可及應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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