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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職簽證

列印圖示

Q1:什麼是尋職簽證?
A1外國專業人才有意來臺尋找工作者可以向中華民國駐外館處申請尋職簽證,尋職簽證效期3個月,可多次入出境,最長總停留期限為6個月。
 
Q2:我要如何申請尋職簽證?
A2:

  1. 申請者符合以下3條件之1者,可向中華民國駐外館處申請尋職簽證。
  2. 有工作經驗者,近6個月內之月平均薪資或報酬高於新臺幣47,971元。
  3. 畢業1年內且無工作經驗者,須為教育部公布之世界頂尖大學畢業。
  4. 經外交部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者。

    應備文件及申請程序請參閱『外籍人士來台尋職申請停留簽證手續說明』。

 
Q3:在中華民國未設有任何館處之國家境內,應如何申請尋職簽證?
A3:除少數特定國家人士外,原則上可向任一中華民國駐外使領館或代表機構提出簽證申請,但為節省審查時間,建議在您有長期固定住所或工作的地方提出。

  • 相關檔案
    1. 尋職簽證申請檢核表
    2. 外籍人士來台尋職申請停留簽證手續說明
    3. 尋職簽證申請程序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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