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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補習班教師

列印圖示
1、指定具專門知識或技術之補習班:考量補習班對於全面開放之需求尚屬有限,為因應未來潛在需求及降低後續衝擊影響,採有條件式穩健開放政策,外國人才專法第4條爰明定「具專門知識或技術,且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教育部指定之短期補習班教師」為專業工作。經濟部依外國人才專法公告「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四條第四款第三目具有數位內容產業教學專門知識或技術之專業工作」請參相關檔案及相關連結。

2、訂定外籍補習班教師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針對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聘僱(1)專任外國語文教師,或(2)具專門知識或技術,且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教育部指定之短期補習班教師。勞動部依外國人才專法訂定之「短期補習班聘僱外國專業人才從事具專門知識或技術教師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條文請參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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