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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永久居留
Q1: 我該向哪個單位提出永久居留申請?
A1: 您可就近洽內政部移民署各地服務站申辦永久居留證,相關申請文件請參閱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外國人申請永久居留送件須知」
Q2: 我已經持有就業金卡了,請問我需要甚麼資格才可以提出永久居留申請?
A2:您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持有就業金卡滿3年,並以就業金卡為居留原因在臺灣連續居留滿3年,平均每年居住183日以上。
2.成年。
3.無不良素行,沒有刑事犯罪紀錄。
4.有相當之財產或技能。
5.符合我國國家利益。
相關申請資訊請參閱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外國人申請永久居留送件須知」
Q3. 持有就業金卡滿3年會自動轉成永久居留證嗎?
A3. 不會,您必須要自行提出申請。
Q4. 我在持有就業金卡前,已經持有居留證在臺灣住了一段期間,這樣可以併入永久居留的3年計算嗎?
A4. 永久居留的3年計算期間,須均以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身分在臺居留。如果您原本持有居留證居留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5條或外國人才專法第14條規定,可以跟就業金卡身分合併計算,但兩項加總需要滿5年才可以申請永久居留。
Q5. 如果我在國外,等就業金卡核准後才入境臺灣,請問平均每年183日的起迄日該如何計算?是我就業金卡核准的那一天開始算嗎?還是入境臺灣當天?還是正式拿到實體卡的那一天呢?
A5.就業金卡持有人申請永久居留,連續居留期間的起始為您初次取得就業金卡時的核准日期,也就是卡片上所標示的發卡日期,終止日期為就業金卡上標示的居留期限日期,只要於卡片居留期限之前有辦理換發,視為連續居留。而居住日數計算起點為您提出永久居留日前1日,往回推算的3年為連續居留期間,平均每年居住183日以上,即符合居住日數規定。
Q6. 我第一次的就業金卡為3年效期,但因為就業金卡核准後我才入境臺灣,在臺灣的停留時間不足3年,請問我可以申請永居嗎?
A6. 就業金卡核准日期即為核准您在臺居留的日期,只要您的就業金卡3年均有效,且平均每年居住日數在183日以上,並符合其他申請要件時,即可提出永久居留申請。
Q7. 持有勞動部所核發之特定專業人才的聘僱許可在臺居留期間,是否可以併入就業金卡持有人申請永久居留期間計算?
A7. 可以,以特定專業人才聘僱許可函及持有就業金卡連續居留期間滿3年,亦可以提出永居申請。
Q8. 我在臺灣取得的學歷可以折抵申請永久居留年限嗎?
A8.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含就業金卡人)可憑臺灣大專院校所核發的博士學位證書,折抵1年居留年限。也就是說,如果有臺灣博士學位的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最快在臺連續居留2年即可提出永久居留申請。另針對一般外國專業人才,博士可抵2年居留年限、碩士1年。
Q9. 就業金卡持有人的配偶和小孩可以申請永久居留嗎?條件是甚麼?
A9.符合下面其中一項條件,可(擇優)申請:
1.於就業金卡人取得永居後,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之成年子女在臺灣連續合法居留3年,平均每年居住183日以上,無須財力證明即可以申請。
2.外國人在臺合法連續居留滿5年並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5條,可提出永久居留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