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的直系尊親屬如何申請來臺探親停留簽證?應該準備什麼文件?
A1:外國特定專業人才之直系尊親屬須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外籍人士來臺探親申請停留簽證)填寫簽證申請表,並檢附下列文件向駐外館處申請探親停留簽證:已填妥並經列印簽名之簽證申請表、效期6個月以上護照、6個月內拍攝之彩色白底照片2張、外國特定專業人才之居留證明(含就業金卡之境外核准證明)及親屬關係證明文件。(詳請參https://www.boca.gov.tw/cp-8-161-7ab90-1.html)
Q2:港澳特定專業人才的直系尊親屬如何申請來臺探親停留簽證?應該準備什麼文件?
A2:
1.應備文件:
(1)入出境申請書1份,並附最近2年內2吋半身彩色照片1張。(同身分證相片規格)
(2)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分證及香港澳門護照正本、影本各1份(正本驗畢退還)。
(3)證照費:單次入出境許可、逐次加簽許可新臺幣600元整、一年多次入出境許可新臺幣1,000元、三年多次入出境許可新臺幣2,000元。
(4)掛號回郵信封並填妥收件人姓名及住址。
(5)委託書(本人親自申請者免附)。
(6)親屬關係證明。
(7)特定專業人才之有效居留證影本(或中華民國就業金卡境外核准證明)。
2.申請方式:
(1)在香港或澳門者:向香港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或澳門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申請。第二次以後得逕向移民署申請。
(2)在海外地區者:應向我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申請。
Q3:我持有就業金卡,在臺自行創業已設立公司(無雇主),可以申請我的父母來臺探親嗎?
A3:您具有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資格,即符合申請父母來臺探親之規定。
Q4:我是高級專業人才經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可以申請岳父母來臺探親嗎?
A4:您以外國高級專業人才經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您的直系尊親屬(岳父母)都可以適用來臺探親停留之規定。
Q5:我是以高級專業人才身分取得永久居留(梅花卡),我的父母親可以來臺探親嗎?
A5:依照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18條,外國高級專業人才的尊親屬可以申請1年效期、多次入國、停留期限6個月、未加限制條件之停留簽證,並可申請延期,最長停留期間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