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勞退新制規定為何?
A1:
1.雇主應為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以下簡稱《勞退條例》)之勞工,按月提繳不低於其每月工資6%之退休金,儲存於勞工保險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2.勞工也可以在每個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
Q2:外國專業人才適用勞退新制之時程?
A1:
1.107年2月8日施行之《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11條規定,受聘僱從事專業工作之外國專業人才,經內政部移民署許可永久居留者,適用勞退條例之退休金制度。
2.108年5月15日《勞退條例》修正公布,增加依《入出國及移民法》取得永久居留之外籍人士(包含外國專業人才)適用勞退新制的規定。但未取得永久居留者,仍不適用勞退條例。
3.110年7月7日修正公布之《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該法第14條增訂外國專業人才取得永久居留之規定,為區分已依《入出國及移民法》取得永久居留而適用勞退新制之外國人,本次《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22條規定,將「依本法規定」取得永久居留許可之外國專業人才納入勞退新制之適用對象。
Q3:外國專業人才要如何確認雇主是否有為其提繳勞工退休金?
A3:
1.依《勞退條例》第21條規定,雇主提繳之金額,應每月以書面通知勞工。外國專業人才可以在雇主提供的薪資單、其他書面方式或電子資料傳輸方式確認。
2.可至勞工保險局使用自然人憑證登入「e化服務系統」進行查詢(網址:https://edesk.bli.gov.tw/na/),或至勞工保險局總局或各地辦事處臨櫃查詢。
3.外國人申請自然人憑證請至專區查詢:http://moica.nat.gov.tw/other/index.html。
Q4:勞退新制退休金的請領條件為何?
A4:勞工年滿60歲,工作年資未滿15年者,請領一次退休金;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者,選擇請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有關請領條件的工作年資,是以實際提繳退休金的年資予以累積計算,不會因為轉換工作而中斷。
Q5:外國專業人才會因為適用勞退新制後,而影響累積的特別休假天數嗎?
A5:
1.依照《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22條第3項規定,適用《勞退條例》退休金制度者,適用前的工作年資,依《勞退條例》第11條規定辦理。
2.依照《勞退條例》第11條規定,適用勞退新制前的工作年資,如果是服務在同一事業單位時,工作年資應予保留,所以不會影響到累積的特別休假天數。